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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9-29
一直以来,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始终践行新时代金融使命,围绕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、适老金融服务等工作,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,引导广大群众懂金融、防风险,切实提高全民金融素质,帮助公民树立正确的投资观,增强公众防诈骗和防范风险的意识。 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近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消保课堂:以案说险之伪造病例骗赔款 一时贪念悔当初 案例简介:2024年初,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保险诈骗案件,经审理,被告人程某犯保险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,并处罚金3万元。程某为某市某医院医生,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险,保额共计173万元,其中我司保额20万。2023年公司收到程某的理赔资料,申请项目为重大疾病。经理赔员审核病例资料,发现客户所患疾病为某恶性肿瘤,但发病时间距离投保时间较近,故转入理赔调查程序,在调查中发现客户提供病例中病理报告存在疑点,排查同业,被保险人短期内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重疾险,同业调查员调查省人民医院发现病理报告单为伪造单证,故我司拒赔。 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程某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,违反保险法规,伪造病例,骗取保险金共计113万元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,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,有自首情节,遂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,并处罚金3万元。 案例分析:保险诈骗罪是故意犯罪,要对行为人以该罪提起刑事控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九十八条,进行保险诈骗活动,数额较大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:保险诈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,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,也破坏了保险市场的秩序和公平。因此,我们应加强防范和打击力度,共同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。 普及金融知识,传播金融力量。下一步,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将持续坚持金融为民的职责使命,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,持续推出“消保课堂|以案说险”系列宣传专题,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,助力金融消费者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,为建设和谐金融消费环境贡献力量,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。...